他之前确实万分痛恨这个男人,但现在的他已经万念俱灰。救不救佛格,对他来说其实已经无所谓了。
……那就救吧,看在他们两个月的师徒情谊上。
“出去以后,不要再来找我,不要向任何人提起我,我们从此以后就是陌生人,听明白了吗?”他扯住佛格的衣领,冷冷地望着男人的眼睛。
佛格变脸似的破涕为笑,“臭小子,我就知道你心里有我!我发誓,之后就算拿火钳子烙我,把我捆在铁椅子上,我也绝不会透露半点关于你的信息!”付提亚将他松绑后,他揉着酸痛的手腕站起身来,狠狠地踩了几脚麻绳,把它想象成了加尔诺亲王和绑他的侍卫,低声唾骂道,“妈的,一群不得好死的家伙,赶紧给爷滚去地狱。”
此地不宜久留,他们闹出了这么大的动静,侍卫一定很快会过来查看。
“认路吗?”付提亚问道。
佛格点点头。他们在幽暗的长廊里走了片刻,右手边出现了一个楼梯间。佛格给他使了个眼色,独身先走了几步,过了一会儿后,他的声音从楼道里传了出来,“下来吧,连个鬼影都没有。”
连下了两层陡峭的石阶,眼前的视野忽然豁然开朗。椭圆形的斗兽场地再次映入眼帘,他们已经来到了观众席的中等座。与上等座封闭的包厢不同,这里的人们坐在长条的阶梯状看台上,楼梯间与观众席相连,他们一眼便能看到场中央的赛事。比赛正焦灼地进行着,就连楼梯口的两名侍卫都被吸引了注意,屏息凝神地捏着拳头,似乎在默默为选手加油鼓劲。他与佛格对了个眼色,便蹑手蹑脚地从侍卫的身后溜了过去。
就在这时,观众席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叫喊。付提亚被吓了一跳,蹙眉往场地打量了一眼。只见一头威风凛凛的雄狮正踩着秃鹫的尸体,咆哮着宣称比赛的胜利。观众席一下子炸开了锅,人们高声呐喊着胜利者的名字,将手中旗帜和彩带往下抛去,更有甚者站到了石凳上面狂舞,显然已经兴奋得失去了理智。
场地中央的选手变回了人形,秃鹫的原身是个年轻的女子。她的尸体被狮爪撕碎成了两截,血泊中肠子内脏流了一地,惨不忍睹的景象让人不忍直视。然而看台上的观众,却对那具可怜的尸体视而不见,他们猩红的目光已经被疯狂充斥——此时此刻,他们显然已经失去人性,变成了一头头狰狞可怖的怪物。
人们的疯狂投影在他茶褐色的眼眸里,他的目光变得愈发冰冷,像是要吞噬一切的滔天巨浪。
“快走啊,臭小子,现在不是发呆的时候。”佛格挥手向他催促道。
他瞥了一眼佛格,“你身上还有钱吗?”
“都什么时候了,怎么突然问这个?”佛格诧异地望向他,随后气急败坏地回答道,“一分都没有!那两个绑我的猢狲把我身上的钱全他妈的给抢走了!”
“没什么,我改变注意了。”他冷笑着再次望向人群,“师父,还记得我们之前的约定么?不如今天,我在斗兽场的看客身上给您赚最后一笔,为您饯行吧。”
温莎城南的酒馆是名流贵族的聚会之所,室内装潢效仿宫廷的雕栏玉砌,幽雅宁静的氛围更是让酒馆的品次更上一层楼。这样不俗的酒馆,自然有着相匹配的价位,谢绝一切无钱消受的普通百姓。
但在这个晴朗的夜晚,酒馆却迎来了两个衣着寒酸的低层贱民。酒馆招待一脸嫌恶地前去驱逐,谁料那长脸瘦汉径直向她扔了一包沉甸甸的金币,“你可注意点,爷不是你好惹的。好好招待,把爷伺候开心了,爷再赏给你。”
旁边鼻青脸肿的小跟班笑着附和道,“带我们去最好的包间,你们店里所有菜,全都给我们端上来。”
招待虽然不愿为贱民服务,但在这样的生意场上,有钱即是客,她只能腆着脸对他们毕恭毕敬。至于他们的钱什么来路——根本无人关心,只要他们愿意在这里消费,酒馆敞开门恭候他们的大驾光临。
“你再详细地跟我说一遍,你在拿到钱之后,怎么把斗兽场的那帮守卫给撂倒的?”佛格乐得嘴都合不拢,发黄的牙齿上还残留着饭菜的酱汁,吃相与优雅一词基本无缘。
付提亚浅笑着又抿了一口酒,绛红色的酒液顺着喉管滑入肚中,在唇齿间留下沁人心脾的回甘,使他不由再次感慨——上等酒馆里的琼浆玉液,与贫民酒馆里的糟粕,简直是天壤地别。
“师父,我都讲了五十遍了,我只撂倒了一个人,然后把他拽到角落,跟他互换了衣服。那群守卫只认衣服不认人,对着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。倒下的守卫被踹醒之后,骂骂咧咧地出手报复,不一会儿,他们就乱成一锅粥内斗了起来,我也趁乱逃了出来。”
“妙啊,真是太妙了!你这臭小子平时蠢得要死,关键时刻还挺机灵,哈哈哈哈,你是怎么想出来着鬼点子的?你替我赚的这些钱,足够我下辈子吃穿不愁了。”佛格洋溢在幸福的光辉里,眼睛笑得眯成了一道缝,“自从遇见你以后,我可真是财运不断,这么想想,我确实太不像话了,怎么会把你给出卖了。你哪是什么‘天煞之子’,简直是我的福星啊!”
听到那个词的一瞬间,付提亚的眼神忽然失去了光泽。但他没有表露出来,还是微笑着与佛格碰了杯,“师父,吃完这顿最后的晚餐,我们就要分别了,您就没有什么其他话想对我说吗?”
佛格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,脸色一变,“我警告你啊,爷喝得正高兴呢,别说些有的没的。”
他没有理会,出神地望着杯中的酒液,“师父,你还记得我为什么会成为您的跟班吗?”
男人又啃了一口手中的鸡腿,肥腻的油脂顺着他的嘴角流淌到了胡须上,含糊其辞道,“不就是想跟我赚钱嘛。”
……这老流氓还是一点没变,一提到关键的问题,就开始装傻。
“佛格,你清楚我在说些什么。”他不由提高了语调,饭桌上的气氛忽然变得严肃了起来。顿了顿,他又觉得没必要跟这个老头较真,叹了一口气道,“其实我知道,你一直以来都在骗我,你根本不知道什么真相,那个故事,大概也是你道听途说的吧。”
他顿了顿,继续说道,“但我不恨你,你只是让我看清了这个世界原本的模样,看清了它的狭隘腐朽,虚伪不公。说实话,我挺佩服你的,你过着这样的日子,还能活得逍遥自在,毫无顾忌。若我是你,早就撑不下去了吧。”
佛格沉默了很久,就当他以为佛格不会再继续这个话题了的时候,却听见他忽然轻声重复道,“逍遥自在……”
他自嘲般从嘴角挤出一丝苦笑,“自暴自弃还差不多。”
他瘦削的脸颊因为酒意微微泛红,那双微凸的鱼泡眼难得地陷入了浑沌,他咀嚼着口中的肉,但显然心思已在九霄云外。过了一会儿,他语速缓慢地说道,“我也曾和你差不多,不安现状,愤世嫉俗。什么行业我都尝试过,给人擦鞋、洗碗打杂、搬砖盖瓦……一边抱怨着社会对我们这些普通百姓的不公,一边又不敢干出格的事情得罪那些贵族,在社会的罅隙中唯唯诺诺地活着。”
他叹了一口气,“罢了,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我干脆实话告诉你吧——我确实骗了你,我不知道巫族的人为什么要救你,我他妈怎么知道那帮叛国贼怎么想的。但有件事我从来没有说谎……”
“——十七年前,我曾亲眼目睹过你的火刑。”